发布时间: 2016年11月04日
各市州农业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水利局、林业局: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年)》、《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实验示范区建设方案》的要求,合力推进我省农业可持续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我们编制了《湖南省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请各地务必高度重视,积极争取将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情况纳入到本地区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中,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制定配套政策、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要强化扶持。各地应积极协调加大支持力度,利用好现有投资渠道,统筹整合资金项目予以支持。充分调动市场积极性,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中,培育农业新业态,力求取得实效。
三要认真组织申报。各市州要本着科学可行、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选择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创建主体。具备条件的市州可以整市创建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不具备条件的市州可推荐1个县开展创建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试点。在11月15日前,市州农委会同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水利局和林业局初审通过,并经市州人民政府同意,将创建主体、创建工作情况、建设规划或方案一式15份联合上报到省农委。
四要加强调度。各市州、县市区要加强工作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工作进展情况,2016年10-12月份实行按月调度,每月底前上报工作进展,包括工作组织、主体确定、规划(方案)编制、模式探索等。2017年按季度调度,每季度前上报有关情况。联系人:熊德红 电话:13907318830,E-mail:1067734585@qq.com。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湖南省水利厅 湖南省林业厅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