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年05月08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创业活力,我们研究制定了《压缩财税优惠办理时间改革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落实。
压缩财税优惠办理时间改革实施方案.doc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