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18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
为切实落实“简政放权”和“放管服”要求,加强和规范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我们对《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办法.pdf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