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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省绿色商场创建实施工作方案(2020-2022)》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年03月04日

湖南省绿色商场创建实施工作方案

(2020-2022)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建设美丽中国,促进绿色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创新引领、开放崛起”发展战略,按照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要求,推进我省流通业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和低碳发展,依据《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发改环资[2019]1696号)、商务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绿色商场创建实施工作方案(2020—2022年度)》(商办流通函[2019]41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目标

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通过开展绿色商场创建行动,积极引导全省商贸企业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实施绿色服务、节能减排和资源循环利用,带动流通领域绿色产业链发展,促进绿色消费,推动绿色发展,推动我省绿色流通发展走在中部地区前列。

到2022年,绿色商场创建取得明显成效,绿色消费观念深入人心,绿色消费方式得到普遍实践,全省40%以上大型商场初步达到创建要求,国家级绿色商场(超市)达到30家、省级绿色商场(超市)达到40家。

二、主要任务

(一)创建绿色商场(超市)。以建筑面积十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大型商场为创建主体,鼓励十万平方米以下的购物中心、商场、超市和其他各类零售业态积极参与。以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为方向,创建打造一批提供绿色服务、引导绿色消费、实施节能减排和资源循环利用的绿色商场。

(二)积极引导绿色消费。积极开展绿色消费宣传,传播绿色消费理念,引导科学、适度及可持续的消费行为,推动消费方式变革。严格执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定期开展“绿色消费宣传周”,举办各类绿色消费体验活动,更好地满足消费者多样性、个性化和高品质的消费需求,引导消费方式向智能、绿色、健康、安全方向转变。

(三)深化商贸行业节能减排。引导企业健全节能减排标准和制度,鼓励企业在建设选址、规划、设计、建造、二次装修及使用过程中,使用节能型建筑材料、产品和设备。鼓励企业开展《湖南省两型商场(超市)》地方标准认证。

三、创建内容  

(一)企业绿色管理制度健全。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绿色商场创建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和人员,制定绿色商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分类制定设备设施管理制度,能耗水耗管理科学,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定期进行检修维护和能源统计分析。

(二)推行应用节能设施设备。各类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齐备。能采用节能灯、中央空调节能、电梯节能改造、太阳能光伏发电、车库节电、旁流水改造、节能减排在线监测等先进适用节能环保技术,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和通风。单位营业面积综合能耗量、万元营业额综合能耗量、单位营业面积耗水量、万元营业额耗水量在全省同类企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三)完善绿色供应链体系。优先采购和销售商务部推荐的《绿色商品目录》和《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所列产品,完善绿色供应链体系建设,提高绿色节能商品销售比例,企业销售的可追溯商品比例不低于80%,购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高效节能设备、产品的比重不低于10%,销售能效三级以上(含三级)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和绿色产品的比重,商超类不低于10%,电器专卖店不低于90%。

(四)实行绿色回收。商场内设置分类回收箱、回收机或者回收柜台,利用以旧换新、积分奖励等方法向消费者回收废电池、废灯管、废塑料瓶、废旧衣物、废电器电子产品、废弃包装物等固体废弃物,提高废弃物回收利用率,提升再生资源回收水平。推动商场与电商、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社区等开展多方合作,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推动社区绿色回收示范点建设,形成有特点、可持续、可复制推广的经营模式和典型案例。

(五)倡导绿色消费理念。传播绿色消费、环保、节能的理念,引导消费者树立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的观念,采取相关措施推广绿色消费。开展“限塑行动”,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可降解购物袋和生鲜产品可降解包装膜(袋),积极倡导、引导消费者减少和不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

(六)开展绿色服务和宣传。树立绿色服务理念,制定绿色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员工开展节能、节水、环保培训,组织节能环保公益活动。经营场所和办公区域用水点设置节水提示和宣传标识。   

 四、创建流程

(一)企业申报。根据自愿原则,申请企业请登录商务部“绿色商场申报”系统(http://zszy.syggs.mofcom.gov.cn/greenmall/,以下简称“系统”),完成注册后上传申报材料(具体流程和申报要求参照系统公告)。2020年1月起,商务部委托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国家级绿色商场认定工作。因此,我省企业首次申报层次均为省级绿色商场,申请企业可在申请报告中注明“是否申报国家级绿色商场”。省商务厅将在被认定的省级绿色商场中择优认定国家级绿色商场。

(二)市州初审。每年6月30日前,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对照《绿色商场行业标准》 (SB/T11135-2015),完成对本地企业申报材料初审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系统向省商务厅进行推荐。每年11月10日前,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向省商务厅上报本年度工作总结,包括申请企业数量、经初审推荐企业数量和主要工作情况。

(三)组织审核。省商务厅在受理材料后,将委托第三方进行材料审核。材料不合格的,将反馈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补充或调整。材料合格的,将委托第三方安排评审组进行现场审核,提出评审报告。现场评审通过后,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省级绿色商场。

五、有关措施

(一)加强基础工作。各市州要加强对本地商场、超市基本情况的调研,帮助企业解决在创建绿色商场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积极做好发动和申报阶段的咨询、宣传和指导,确保创建工作有序进行。积极推荐人员参加商务部举办的评审员培训,建立和完善省市两级绿色商场(超市)评审员队伍。

(二)加强政策保障。积极做好与本地发改、工信、财政、环保、供销等有关部门协调,整合政策资源,推动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分布式光伏发电、合同能源管理、绿色照明等政策落实。

(三)加强宣传推广。充分发挥网络、报刊等媒体作用,宣传绿色流通理念,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调动商贸流通领域相关协会、有关节能公司、服务机构等中介组织的积极性,推动行业的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建立政府指导、协会推动、企业参与的良性互动机制。

原文链接:http://swt.hunan.gov.cn/swt/hnswt/tzgg/202003/t20200303_4403028339900017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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