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1年01月29日
工信部电子〔202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基础电子元器件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基础电子元器件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pdf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年1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dzxx/art/2021/art_4f96b993a0164e7aa79d7a536ae822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