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2年09月19日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州、县、单位)2022年第一批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具体项目、资金额度、支出功能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见附件。
请各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财政资金。各级科技部门应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附件:2022年度第一批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经费明细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3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kjt.hunan.gov.cn/kjt/xxgk/xmxx/jfxd/202209/t20220916_288946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