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年03月22日
关单位,相关市州、省直管县财政局、科技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等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支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18〕1号)和《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财政政策措施》(湘政办发〔2019〕3号),现将你单位(市、州、省直管县)2021年度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予以下达(具体项目、资金额度、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政府预算经济科目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县市区要在收文后及时将资金拨付到相关单位,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与企业研发税前加计扣除等政策叠加,推动我省企业普遍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有计划、持续地增加科技研发投入,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
二、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科技局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各市州财政部门、科技部门应将市县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情况汇总上报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备案。
三、对企业弄虚作假套取、骗取奖补资金的,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处理、处罚。套取、骗取资金的项目单位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并按规定列入企业信用记录。各级财政、科技、统计、税务等部门涉及奖补资金管理事项的工作人员,存在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2021年度湖南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明细表(第二批)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1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kjt.hunan.gov.cn/kjt/xmxx/jfxd/202303/t20230320_292794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