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01日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服务外包产业高质量发展,湖南省科学技术厅会同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修订印发了《湖南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湘科发〔2021〕12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于2021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一、制定背景
2018年,湖南省科学技术厅会同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制定了《湖南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湘科发〔2018〕10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试行)),试行期2年。在促进我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促进外资在我省服务贸易结构优化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引导更多外资投向我省高技术、高附加值服务业,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提升企业技术服务能力,增强我省服务业综合竞争力,在总结实施经验基础上,按照认定管理与服务便利化原则,修订了《湖南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
(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8〕44号)
三、主要内容
《认定管理办法》分为总则、组织与实施、认定条件与程序、监督管理、附则,共五章20条。
(一)总则。确立了《管理办法》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和遵循原则,明确企业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依据。
(二)组织与实施。明确我省《管理办法》组织实施的主体单位及职能等内容。
(三)认定条件与程序。明确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条件、认定程序、认定要求等,并统一各项指标定义,包括企业当年职工总数、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员工数、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企业总收入、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等。
(四)监督管理。明确资格有效期,提出各级科技、财政、商务、发展改革和税务部门对经认定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做好日常管理工作,规定了企业职责、企业信息变更、企业诚信等管理要求。
(五)附则。明确了政策开始实施的时间及有效期。
四、主要特点
《管理办法》修编在贯彻国家政策规定的情况下,与2018年《管理办法(试行)》相比,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程序、申报材料、资格有效期等进行适当调整完善。
(一)完善职能部门职责及服务。明确市州科技管理部门职责,加强全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推荐与培育工作。
(二)减轻企业认定申报负担。为减轻企业申报负担,避免重复填报,认定材料清单中取消了企业财务专审报告、相关财务报告从只需上一年度材料。年度信息报送以系统填报为主。
(三)延长认定资格有效期。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管理办法》明确资格有效期为三年。
五、重点问答
(一)湖南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认定范围?
1.外包服务类: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
2.服务贸易类: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研究开发和技术服务、文化技术服务、中医药医疗服务。
上述外包服务类和服务贸易类的具体适用范围详见附件《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
(二)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是什么?
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是指企业根据境外单位与其签订的委托合同,由本企业或其直接转包的企业为境外单位提供《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中所规定的外包服务类和服务贸易类业务,而从上述境外单位取得的收入。
(三)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占总收入多少才能符合湖南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标准?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5%。
(四)申报系统个人账号与企业账号的区别是什么?
个人账号为个人手机号,个人账号可以注册企业账号,或者根据企业账号授权,办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报备等业务。
企业账号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账号能进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业务办理,也可授权个人账号办理相关业务。
(五)在填写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书时发现企业信息与系统信息不一致怎么办?
在申报书封面,点击“更新企业信息”按钮,修改信息并保存后,申报书内的企业信息一并更新。